俗话说:“千金买邻”,表示中国历来重视邻里和睦,如若邻里出现矛盾,对家庭、社会都有着不良的影响。近日,寿县法院新桥法庭审结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
原告权某诉称,被告时某房屋年久失修致使房屋砖块、瓦片掉落,导致原告现在居住房屋屋顶损毁,原告找到时某后,时某因不在老家居住未及时维修房屋。因此事权某和时某发生纠纷。
法官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先说明了利害关系,然后从法律的角度阐述了时某的有错在先,最后,再从邻里关系及以后邻居的相处的角度说服了二位当事人。最后,时某愿意赔偿权某相应损失,并及时维修房屋杜绝以后发生这种情况,权某也放弃了其他请求,双方表示以后不会再纠缠此事,做到邻里和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