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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引纠纷 远程调解暖人心
作者:王柯  发布时间:2024-03-21 10:20:42 打印 字号: | |

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货物运输合同纠纷越来越常见。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送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近日寿县法院安丰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2023年6月,经某物流部介绍,被告张某委托原告李某将一车钢材从安徽运送至上海,双方约定“货到付款”,原告按照约定完成运输工作,被告张某却以“货到付款”就是由收货人付运费为由拒付运费,但收货人表示并不知原、被告之间关于运费的约定。原告讨要未果,无奈,遂诉至寿县人民法院。

因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但被告人在外地,不方便面对面调解,于是承办法官运用互联网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进一步梳理案情,就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法律规定及各方在运输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分别向原被告做细致的讲解。最终,双方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将拖欠的运费一次性支付给原告,至此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邢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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