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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23 10:41:19 打印 字号: | |


 

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

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26

0

116

36

80

10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1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3持平,原因为2023年及2024年都没有因公出国(境)的计划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11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10.7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0万元,2023持平,原因主要是在案件增加的情况下,车辆运行费与上年持平,等于是实行了厉行节约,严控了运行费用;该项经费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3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28%,下降原因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本年度购置两辆一般执法执勤车辆,购置车辆单价18万元/;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办案业务用车。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0万元,2023持平。原因主要是根据上年度同期水平测算。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淮南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淮办发〔2014〕26号)等相关规定。


 
来源:综合办公室
责任编辑:邢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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