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2月28日在寿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英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量谱写工作新篇章。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8215件,结案7776件,结案率94.66%。
一、依法忠诚履职,全力维护寿县和谐稳定
一年来,我们科学统筹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埋头苦干,精耕细作,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宽严相济惩防并举,守护社会公平正义。共受理刑事案件468件,审结414件。判处被告人55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1人。
持续攻坚扫黑除恶。坚持“不拔高”“不降格”的刑事政策,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在确保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因地制宜运用现场庭审、远程视频开庭方式审理涉黑、涉恶案件,确保“案件清结”,全年审理涉黑、涉恶类案件4件36人,已判处罚金425.44万元。我院审理的首例“套路贷”涉黑案首要分子张传明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史永山等6人恶势力团伙案件主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潘胜安等人恶势力团伙案件主要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针对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向相关行业及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源头防范黑恶案件发生。深化“打伞破网”,强力“打财断血”,提升办案质效和打击精准度,穷尽措施开展“黑财清底”攻坚战,大幅度提升黑恶刑事案件涉财产部分执行到位率,以实际成效彰显了县法院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宽严相济惩治犯罪。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暴力犯罪案件25件,审结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侵财型犯罪案件75件,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推动反腐败斗争形成压倒性态势。判处寻衅滋事犯罪案件30件48人,对非法缠访、闹访的被告人王世英、李成萍、程新社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二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引导民众依法理性维权。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的原则,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落实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回访帮教等制度,依法对未成年犯从轻、减轻处罚,其中7名未成年人适用非监禁刑。逐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为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71人次。
调判结合化解纠纷,助推社会和谐发展。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助推美好寿县建设。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347件,结案5123件,涉案标的16.51亿元,结案率95.81%。高度重视涉农、涉民生案件的审理,依法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依法妥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纠纷案,注重保护妇女、老人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平等保护当事人人身权益,审结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1028件,审结健康权纠纷案件85件。依法保护市场交易秩序,在办理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起诉12户商铺经营户房屋租赁合同案件中,因大多数承租人是原县改制企业的下岗职工,我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兼顾疫情对商铺经营者的影响,与争议双方沟通,最终促成租赁双方达成和解,在化解矛盾、消除信访隐患的同时,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协调联动妥处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坚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原则,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审查涉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征地安置案件的协调工作,发挥府院联席会议平台作用,与相关部门构建委托调解工作机制,妥善化解历史遗留部分涉及拆迁安置争议等矛盾较大的涉访涉诉案件,助推我县城镇化进程。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将支持寓于司法监督之中,综合运用培训授课、旁听庭审、发送司法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33件,审结30件,受理行政非诉案件57件,办结57件,发放司法救助金14.9万元,救助6人次。
健全执行长效机制,夯实诚信寿县根基。在疫情防控背景下,持续推进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突出执行的强制性,兼顾善意文明执行。共受理执行案件2310件,结案2152件,执行到位金额1.97亿元,司法拘留22人,拘传13人,移送追究拒执犯罪4人,纳入失信名单1411人次,限制高消费1440人次,发布执行悬赏63人次,对标的物提起网拍102次,成交标的物20件,总成交额1932.17万元。依法支持国泰医药引入第三方合作注资,使刘岗镇1283亩流转土地出租纠纷依法妥善解决。
网络查控、询价、拍卖等执行信息化手段日趋成熟,智慧执行取得长足进步。汲取“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丰富经验,探索建立各派出法庭执行联络员工作制度,进一步整合资源,执行效率大大提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边实战边总结,不间断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集中统一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以镇村为单位,科学整合、精准投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海报”,在挤压失信者信誉空间的同时,宣传法院执行工作,引领社会诚信风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聚力中心工作,全力护航寿县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优质司法服务保障寿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开辟疫情期间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依法高效化解涉企民商事纠纷,助力企业有序复工复产。集中执结小标的案件和涉金融债权案件,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实现。聚焦经济转型升级,稳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推动建立寿县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各方力量统筹解决破产处置中的难点问题,协调推进阳光半岛项目重整,加快国群公司破产案件审理,做好执转破程序衔接,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的沟通,打造高效便捷司法服务体系。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稳妥审理涉及民间借贷、金融不良债权等领域的案件。精准融入扶贫大局,积极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妥善解决好农民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续期和产权保护问题,最大限度地保障与扶持农村产业结构与生产要素的调整与优化,实现乡村振兴的资源汇集与市场完善。围绕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支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审理环境污染、非法采砂、滥伐林木等案件16件35人,全力守护寿县绿水青山。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主动参与防汛救灾、秸秆禁烧、“双提升”、秋收秋种、打击“两非”、食药品安全等工作。全面排查涉稳矛盾纠纷,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院领导接访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国家宪法日、国际禁毒日、扫黑除恶等专题普法宣传。重视未成年人普法工作,以校园为主阵地,打造“法润校园·爱育春苗”志愿服务品牌,先后开展校园普法12次,受教育师生达1000余人。深化“互联网+巡回审判”工作,以基层人民法庭为触角,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直播、以案释法、入户走访等方式,常态化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三、践行司法为民,全力满足群众多元需求
一年来,我们主动回应群众需求,守正出新,便民利民,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全面优化诉讼服务。以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导向,改造建成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诉讼服务中心、线上网络服务、线下人工服务与12368语音热线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指尖诉讼便利。全年网上立案3791件,跨域立案39件,12368语音热线1076次,真正实现打官司“不跑腿,少跑腿”。
全面推进多元解纷。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县交警大队、县医调委、县工商联及保险公司成立诉调对接机制,12个调解工作站,5个诉调对接机构在全县范围内铺开。发挥线上多元化解平台作用,全年调解成功 3041件。通过线上调解化解41位业主诉寿县某物业公司合同纠纷案的经验被《人民法院报》专题刊发。积极参与诉源治理,57个“无讼(村)社区”创建试点在全县挂牌命名。
全面打造司法公开。建成并运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庭审直播公开四大平台,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网络司法拍卖全覆盖。深化阳光司法,通过电视、报纸、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向社会通报法院工作,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38篇,其中国家级媒体57篇,运用抖音短视频等形式构建新媒体高效传播体系,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法治正能量。
四、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提升司法公信
一年来,我们聚焦司法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迎难而上,破解难题,努力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寿县贡献。
聚焦司法责任制改革。围绕审判核心职能,将精简机构和优化职能相结合,推进审判团队建设和内设机构改革,52名员额法官组建13个新型审判团队,机关内设机构由15个优化整合为10个。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制约机制,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推行司法责任清单,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类案检索制度,强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落实院庭长、员额法官办案情况常态化通报制度。
聚焦诉讼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庭审在刑事审判中的决定性作用。配强速裁快执办案力量,组建2个速裁快审、快执团队,动态调整人员配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4110件,通过速裁快审、快执办结案件2382件。
聚焦智慧法院建设。加快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步伐,推进“两庭”建设,寿春法庭已于10月份开工建设,迎河法庭项目待完成用地批复后即可尽快开工,新桥法庭建设项目已经开始前期谋划。16个科技法庭完成升级改造,推广使用全国版智慧执行APP,充分利用智慧法院成果定纷止争,共进行互联网庭审35次,电子送达4843件,网络查控4800余件。
五、坚持从严管理,全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一年来,我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尖兵。
突出政治建院,坚定理想信念根基。始终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高标准开展“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把学习研讨、对照检查,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加快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实现党支部建在庭上、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全覆盖。
突出从严治院,永葆清廉公正本色。以巡察整改为抓手,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治院,制定审判工作、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方面制度,压实党风廉政责任,筑牢法纪防线。对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方式,抓早抓小,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突出人才兴院,强化担当锤炼本领。抓好技能培训,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演讲比赛、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建立动态培训机制,全年组织培训120人次,撰写案例分析、调研文章10篇。涌现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吴欣、全省法院“化解赴省进京重访工作先进个人”张薇、全市“十大扫黑除恶先锋”李显中、“寿县好人”陈军等一批先进人物,县法院连续三届被评为淮南市文明单位、安徽省文明单位。
六、主动接受监督,全力提升阳光司法水平
一年来,我们大力推行“阳光司法”,真诚互动,自觉将县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的监督之下。及时办结县“两会”代表建议1件,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执行工作专题调研。认真落实院长定向分级联络代表委员制度,运行维护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联络平台,积极邀请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员参加视察、座谈、见证执行等法院活动。推进司法民主,注重陪审员司法能力提升,陪审员全年共参审案件538件。
各位代表,县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的重视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一缕之任,千钧之重。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县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服务大局、审判执行、司法为民等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仍有差距;二是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仍然任重道远;三是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各项任务仍需进一步推进;四是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压力较大。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1年工作思路
2021年是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县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大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审判执行,统筹兼顾疫情防控,锐意苦干,攻坚克难,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寿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自身建设,在全面推进从严治院中展现新形象
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旗帜鲜明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贯彻县委决策部署,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努力锻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二、立足中心工作,在服务寿县发展大局上谋求新作为
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护人民权益,助力复工复产,依法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找准工作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依法审理、执行民商事、行政案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规范涉民营企业案件审判执行,为寿县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三、立足审判职能,在维护寿县和谐稳定中彰显新业绩
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狠抓审判监督管理,实现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依法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事案件。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聚焦长效机制建设,全力以赴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进。
四、立足群众需求,在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中取得新突破
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健全新型审判团队运行机制,建立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深度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司法智能服务系统等,实现全业务监管、全流程公开、全过程服务,进一步推动审判体系现代化。完善人民法庭和巡回审判站点建设,进一步下沉司法资源,助力县域治理现代化。强化司法宣传,推进法院官方自媒体与社会主流媒体、新型媒体融合发展,着力讲好法院故事、传播法治声音。
各位代表,时代的洪流催人奋进,伟大的变革引领征程。新的一年,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努力开创新局面、干出新业绩,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好寿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1、注:本报告所有数据均截止到2020年12月20日。
2、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3、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2019年10月24日,“两高三部”共同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该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
4、寿县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为积极稳妥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中的有关问题,寿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12月3日印发了《寿县人民政府 寿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寿县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寿政秘[2020]337号),成立寿县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破产审判沟通协调、信息互相通报、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等一系列相应制度,进一步推进企业破产和“僵尸企业”处置工作,促进我县营商环境建设。
5、执转破:又称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资不抵债、达到破产界限、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的程序及时将企业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制度。
6、跨域立案:是指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通过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有管辖权的异地法院提交立案申请,人民法院为其提供相应的立案登记诉讼服务。
7、四类案件:指最高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4条规定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8、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