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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法院2023年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10:02:26 打印 字号: | |


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3年12月28日在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英海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奋力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一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15260件,审执结13045件,案件受理数同比增长50.09%。

一、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在忠诚履职中坚守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寿县建设。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共受理刑事案件629件,审结546件,判处被告人819人。严惩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案件4件6人,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惩强奸等暴力犯罪案件和“黄赌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案件61件98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不拔高,不降格”,依法审结贾某某等涉嫌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深入推进“全民反诈”,坚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和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结合,从严从快审结冯某某等17人“保健品”养老诈骗案,追赃挽损16万元。守护群众“出行”和“身份信息”安全,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案件168件170人。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530名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

妥善调处民事纠纷,守护人民美好生活。深入贯彻实施《民法典》,共受理民事案件9492件,审结8531件,司法权益保障取得显著成效。审结教育、医疗、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1066件,建立群体性欠薪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依法妥善化解207名农民工讨薪纠纷,兑现群众“血汗钱”。审结房屋买卖、建设工程、物业服务等涉众性案件707件,妥善办理恒大阳光半岛项目建设引发的建设工程和票据纠纷类案件助力“保交楼、稳民生”。审结婚姻、继承、赡养等家事案件1651件,针对家庭暴力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份,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1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保障弱势群体诉讼权利,为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9.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7.9万元。

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助推全面依法治县。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重,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3件,办结61件,服判息诉率优于全省法院平均水平。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效果,出庭应诉率100%。运用协调、和解、调解等多元解纷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起,保障全县中心工作稳步推进。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参与政府和部门专题会商5次,邀请执法人员旁听庭审15次,为机关工作人员作依法行政专题授课,助推法治寿县建设。

强力破解执行难题,高效兑现胜诉权益。全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共受理执行案件5130件,执结3848件,执行到位金额5.98亿元。优化执行团队和执行流程,成立执行事务和服务中心,实现对内“一体化”高效运转,杜绝一人包案到底,对外“一站式”贴心服务,促进规范高效执行。深化“执行110”工作运行机制,24小时全天候值班备警,接办线索出警306次保证有警必接、接警必出。开展雷霆行动、百日攻坚等专项执行行动13场次,执行到位金额490万元。持续强化信用惩戒,累计发布失信人员名单1792人,限制高消费2683人次。精准施策打击拒执犯罪,对7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侦查,拘传、拘留180人次,90名失信被执行人迫于压力自动清偿债务300余万元。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参与“6.18”“双十一”网络司法拍卖节活动,成交总额5543万元。

二、围绕中心工作,做实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法治担当

着力优化营商环境。部署依法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对涉企案件进行标识管理,快审快结涉企案件3733件,标的额15.51亿元。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依法审理民间借贷、金融纠纷案件2674件。深化府院联动,高效审结破产案件13件。推动国群公司破产重整取得重大进展,烂尾7年的淮河广场项目改造工程正式启动,将以恒太城的崭新形象成为寿县的商业标杆。加快“腾笼换鸟”步伐,依法审理安徽宇泰房屋制造有限公司等破产清算案,盘活闲置资产,为优质企业入驻创造条件。开展“江淮风暴”惠民暖企集中执行行动,为企业快速回笼资金1348.79万元。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对470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帮助蓄能发展。落实便民利企服务举措,会同县工商联深入企业走访答疑,抖音直播普法。

着力护航绿色发展。组建环境资源“三合一”专业化审判团队,审结5件滥伐林木等破坏生态环境类犯罪案件,2件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判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3.3万元,服务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审理盗掘古墓葬类犯罪案件,以法治力量守护寿春千年文脉。聚力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皖北“两个加快”等重大战略,依法审理涉合周高速、淮桐高速征迁补偿类案件,护航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保障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发展,制定5项司法举措,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着力服务乡村振兴。落细服务乡村振兴司法政策,妥善审理涉及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农村“三变”改革等案件23件,服务保障乡村改革发展。坚决向制售假劣农资行为亮剑,从严从快审理涉案金额逾1000万元的制售伪劣化肥案,筑牢粮食安全防线。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发挥定点帮扶作用,为结对共建村提供专项资金。在党委政府支持下,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局,推进迎河法庭、新桥法庭建设工作,增强乡村司法供给。

着力防范化解风险。落实平安建设责任,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携手县妇联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6份家庭教育告知书6份,封存犯罪记录1份。开展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攻坚专项行动,畅通信访渠道,推行院领导公开接访、带案下访、联合接访、包案化解等一揽子举措,化解信访积案53件,存量信访事项化解率95%。在县政府支持下,一体落实最高院“1号司法建议”“2号司法建议”,与住建、自规、金融等12个部门协同抓好房地产、建工和信用卡领域风险防范,助力堵塞社会管理漏洞。

三、坚持人民至上,践行司法为民,在回应期盼中砥砺法治初心

提质优化诉讼服务。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畅通多渠道立案服务,当场立案9326件,网上立案3054件。拓展诉讼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残疾人、中小民营企业等开辟绿色通道,速裁快审案件998件,12368热线帮助解决诉求5230个。推进诉讼费退费“主动退、线上办”,网上缴退费率96%。运行审判执行事务辅助中心,实行“法院+邮政”便民服务全覆盖,将电子送达等10余项事务集约管理,送达难得到有力缓解。

多元开展法治宣传。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14名院庭长担任18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开展模拟法庭、“开学第一课”等活动19次。走进乡村、社区、企业、军营,开展民法典、反电诈、禁毒等专题宣传43次,开展巡回审判7场,受众2700余人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法官主动以案释法,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606条,其中省级以上媒体275条,普法影响力显著增强。

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准确把握人民法庭参与基层治理的职能定位,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6个人民法庭与基层组织纠纷联调、问题联治正阳法庭入选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完善诉前解纷联动机制,设立退休法官调解工作室,与行业组织、乡镇综治中心诉调对接。推深做实“一村一员一法官”工作机制,助力“无讼村(社区)”创建。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依托“总对总”平台,诉前调解分流案件7861件,调解成功率80.22%诉源治理成效凸显。

四、深化改革创新,激发内生动力,在破立并举中提升司法效能

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深化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及机制改革严格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审执结案件6856件,办案量占比52.56%,同比增长50.46%。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四类案件”监管,对63件案件启动监督程序。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职能,研讨疑难案件35件。案件比等15项指标均优于省高院规定的满意值。

加强审判质效管理。发挥党组对执法办案的领导作用,抓实审判管理,通过日跟踪、周通报、月分析、季总结制度,强化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和调度。开展案件评查、文书评查、庭审评查79次,对结果进行实名通报并纳入绩效考核。科学调整业务部门职能和法官配置,将办案核心力量向审判执行一线倾斜。加强对案件流程节点全方位管控,有效压缩办案周期。一审服判息诉率、执行完毕率等核心指标显著优化。

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推广庭审语音识别、类案智能推送、文书智能纠错等系统应用,为法官办案提供智能辅助。深度运行智能中间库,入柜案件数量12614件,无纸化办案模式稳步推进。全力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电子卷宗扫描挂接率100%。全面应用高清视频会议、智慧安保防控等系统,司法政务效能大幅提升。

五、从严管党治院,夯实发展根基,在固本培元中锻造过硬队伍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一体推进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联动整改问题7项。牢牢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汇报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坚持党建引领,不断丰富“双评双争”党建工作品牌。

深学笃行提能力。加强专业训练,分批次多层次培训干警500余人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队伍梯队建设,交流任职班子成员4人,提拔使用部门正副职11人,选任员额法官7名。深入开展课题攻关和学术调研,1篇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完善英模培树机制,发挥“传帮带”作用,涌现出“全市法院调解能手”“寿县好人”等先进典型。

接受监督树公信。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10名法官向县人大常委会述职,接受评议。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见证执行、旁听庭审50余人次,登门拜访代表委员20余人次。依法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监督,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参与重大案件讨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从社会各界聘请特约监督员10名,组织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案件404件,举办法院开放日15次。

标本兼治强作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狠抓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开展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专项活动。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如实填报“三个规定”信息。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八小时以外”,制定干警行为规范若干规定。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深入推进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审务督察13次,全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2023年,是寿县发展极不平凡的一年,也是县法院工作取得长足发展的一年。面临执法办案压力剧增的新挑战,全体干警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5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这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仍然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精准,司法理念、工作机制与发展新阶段、群众新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二是案件总量高位运行压力依然存在,加强诉源治理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待深入探索;三是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干警司法作风有待提升、司法行为有待规范。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更实举措,努力加以解决。

 

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县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自信自强、守正创新,拉高标杆、能动司法,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寿县新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在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以更大作为服务发展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寿县、法治寿县。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能动发挥司法职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以更实举措笃行为民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利益诉求的多元化渠道。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把“抓前端,治未病”要求落到实处。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及时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

四是以更大力度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健全新型审判权力运行体系。统筹推进繁简分流、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等各项改革,加强专业化审判,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推动智慧法院建设转型升级,用现代科技手段助力公正司法,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治警,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反腐。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全面提升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扎实推进党支部品牌创建,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健全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锻造堪当重任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扬帆起航风正劲,砥砺前行谱新篇。新时代新征程上,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责无旁贷的使命意识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①数据统计周期: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10日。

②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③服判息诉率:是指未上诉案件数量占一审结案数量的比例。服判息诉率高表明上诉率低,反映了诉讼当事人对法院裁判的满意度和接受度高。

④环境资源“三合一”:是指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交由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包括环境资源审判庭、专业合议庭或者审判团队、专业人民法庭或者巡回法庭)统一审理。“三合一”作为一项审判机制改革,实质上是通过对法院内部审判资源与案件资源的重新整合,以及对案件管辖格局进行局部调整,从而达到提高审判质效、提升执法能力等效果。

⑤家庭教育指导令:是指由人民法院发出的,以促进家庭教育和纠正监护人失职行为等为目的的,带有强制力的司法令状。

⑥四类案件:主要指重大、敏感案件,以及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具体包括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智能中间库:是指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内外网安全隔离交换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实现纸质卷宗在立案后、归档前的统一存放、有序管理,可实时追踪、追溯。2022年7月,县法院成功完成智能中间库建设,对卷宗实行数字化集中管理,建立“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卷宗管理模式,推行无纸化办案。

⑧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责任编辑:邢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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