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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人民法院2022年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19 09:28:12 打印 字号: | |


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17日在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英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县法院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迎接党的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五项重点工作”和“五大提升工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673件,同比下降16.38%,办结9197件,结案率95.09%,同比提升3.07%。

一、聚焦平安寿县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惩治犯罪、定分止争,有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97件,判处被告人567人。诉前化解各类纠纷6091件,助力建成“无讼村(社区)”231个。

全力以赴,依法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依法从严从快审结涉疫犯罪案件2件。辱骂、殴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程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故意隐瞒行程造成全城恐慌的无症状感染者李某龙因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形成有力震慑。大力推进“云审判”“云调解”“云执行”,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防疫与办案两不误。组织干警500余人次赴基层社区、健康驿站、高铁站和联系点企业开展防控执勤和复工复产服务工作,为全县疫情防控作出积极贡献。

突出重点,宽严相济惩治刑事犯罪。保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恶案件2件8人,石某俊、李某均等危害一方的恶势力团伙受到惩处,追缴“黑财”91.9万元。1名干警被表彰为“全省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严惩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暴力犯罪和“黄赌毒”等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相关案件41件71人。严惩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相关案件39件119人,追赃挽损419.4万元。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加快审理中央政法委督办的涉17名被告人养老诈骗案。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打击力度,审结相关案件2件2人。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5件10人。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为101名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265件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持双向保护、特殊保护,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案件11件11人,抓实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主动作为,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构建“社会调解优先、法院诉讼断后”的矛盾纠纷分层过滤化解体系。深化“一村一员一法官”工作机制,抓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努力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助力“无讼村(社区)”建设。完善诉前多元解纷机制,先后与市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县总工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建立“总对总”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返聘退休法官组建专职调解员队伍,加快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力度,民商事案件“万人成讼率”保持全省低位,诉源治理成效凸显。

二、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服务全县工作大局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5475件,高效办理行政案件73件。

全力保障重点工作落实。聚焦县委重大发展战略,精准对接园区司法需求,出台司法保障意见,不断拓展司法协同的深度和广度。立足审判职能,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4件9人,用司法力量守护绿水青山。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妥善审理农村土地流转、涉农劳动纠纷等案件43件,稳固乡村发展基础。择优选派干警到双庙集镇邢铺村挂职,71名干警加强日常走访,延伸服务半径,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网格化包保责任,以实际行动为寿县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贡献法院力量。

全力助推营商环境提升。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审结涉企商事案件4185件,结案标的10.7亿元。在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深化“府院”联动,办理破产案件6件。在备受关注的国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中,通过破产重整方式帮助企业蝶变重生,500余户购房户的办证难问题得以妥善解决,实现了多方共赢。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屏蔽57家企业失信信息,将司法对企业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9场次,执结案件1928件,执行到位金额8739.3万元。

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5件,审结非诉行政案件38件。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和攻坚任务,推进和完善涉重大项目实施、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力促行政争议源头防范、实质性化解。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巩固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成果。加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通过旁听案件等方式,对执法风险进行预警预防,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以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目标,便民利民、关注民生,努力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维护民生权益应民需。准确把握民法典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审理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件民生“小案”。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1224件,促进家庭和谐稳定。审结涉房屋买卖、租赁、建设工程等案件2491件,高效化解保来国际城等小区商品房购房面积差款纠纷,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审结涉军案件1件,依法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强化责任担当,组织精干力量,依法快立快审快结我县涉补缴养老保险劳动争议案件776件,保障劳动者权益,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司法救助,依法为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13.2万元,发放司法救助资金72万元,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温暖。

破解执行难题解民忧。全年新收执行案件3692件,执结3462件,执行到位金额7.9亿元,执行工作核心指标在全省基层法院中排名靠前。深化执行难综合治理,与县税务机关就司法处置被执行人不动产、动产等所涉税费征缴、产权转移建立常态化联动机制,对涉恒大阳光半岛系列案件和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案件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依法支持县政府“保交楼”工作,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深化执行创新,创建“执行110”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完善执行悬赏等措施,切实提升执行效率。严厉精准打击恶意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发布执行悬赏公告7期,大屏滚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67人,纳入失信名单2006人,限制高消费233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4件4人,审结拒执犯罪自诉案件3件,赵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常态化开展涉民生类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坚决兑现胜诉权益。

做优诉讼服务顺民意。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现场与远程、线下与线上立体融合的诉讼服务新模式。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当场登记立案率99%,网上立案率37.2%,提供跨域立案服务4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专人专职接听和答复群众咨询2959人次。简化诉讼费退费流程,为当事人“线上”退费1048.7万元。深入开展巡回审判,让司法更加便利群众、贴近生活。

化解涉诉信访暖民心。着力做好立案提示、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在接访、立案、调解、审理、执行等环节推动涉法涉诉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有序运转。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阅批群众来信等工作制度,全年领导班子成员分类集中接访、带案下访100余人次,初信初访满意度达到95%以上。开展“访民情、解民忧、清积案、防风险”信访化解专项行动,依法清理信访积案5件,按期办结率100%,成功化解盛某菊等一批信访疑难案件,实现维稳与维权并重。

四、突出改革创新引领,优化司法体制机制

坚持体制改革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锐意改革、守正创新,努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纵深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健全法官员额动态管理和配套保障机制,组织遴选员额法官5人,退出员额5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庭前会议制度,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以庭审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实体公正。巩固拓展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成果,开展“要素式”“集约式”庭审,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民商事案件4980件,平均审理周期24.05天。

稳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坚持数字化牵引,加快“两庭”建设步伐,寿春法庭综合办公大楼顺利完成搬迁启用。新增互联网法庭5个,科技法庭实现全覆盖。全流程、全条线推进全省法院无纸化网上办案示范点法院建设,更新迭代核心硬件设备,启用智能中间库,实现纸张“瘦身”办案升级。深度应用“移动微法院”“云上法庭”等智能平台,全年网上立案2868件、网上开庭876件、网上调解6199件、电子送达1万余次,网络查控1.2万余次、司法网拍43件、成交额6258.4万元。

有力推进审判监督管理。健全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机制,法官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指导、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形成递进式法律适用问题解决体系,全年共讨论疑难复杂案件57件,有效统一裁判尺度,规范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强化均衡结案导向,完善审判态势分析提示、审判质效监控管理、审判业绩综合评价机制,十项重点质效指标和五项均衡结案指标均达到省高院规定的目标值。

五、夯实管党治院根基,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管厚爱、正风肃纪,努力提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

强化政治忠诚,把稳前进方向。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时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扎实开展“两个确立”主题教育,组织迎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系列活动,推进政治轮训全覆盖。深入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完成机关党委和党支部换届,培育“双评双争”党建品牌,推动实现抓党建带队建促发展。

强化担当实干,提升司法能力。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推进分级分类精准化培训,累计培训干警220人次。优化队伍梯次结构,公开招录8名公务员、3名聘任制书记员、12名辅警,为法院发展注入新生力量。健全干警日常考核管理、提拔任用等制度机制,开展办案能手、岗位标兵评选活动,激励干警担当作为。全年共有10个集体、21名干警受到市级以上表彰。

强化自我革命,塑造廉洁之风。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认真整改市中院司法巡查反馈问题。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派驻监督,常态化开展效能督查、审务督察。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六、主动接受各方监督,推进阳光公正司法

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回应关切、深化公开,努力改进和提升法院工作水平。

依法接受人大法律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定期向县人大、县政协报告和通报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专项工作情况。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件。高度重视代表委员监督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调研座谈、见证执行40余人次,登门拜访代表委员20余人次。全力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参与重大案件讨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共计486件。深入推进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线直播庭审2670场、公布裁判文书5122篇,公开审判执行流程信息9616条,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3场次,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砥砺前行、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司法理念与新发展阶段要求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前瞻性、精准性还需提升;二是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的工作举措还需进一步落实落细;三是涉法涉诉信访压力依然很大,靠前化解涉诉信访矛盾的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深化;四是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五是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县法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加快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现代化美好寿县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在强化政治引领上彰显新担当。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干警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和请示报告制度,压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二是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实现新作为。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司法应对,建立健全服务保障营商环境长效机制,提升司法安商惠企能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三是保障民生权益,在践行司法为民上推出新举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成果,努力传递司法温情。健全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多层次专项执行行动,及时兑现胜诉者权益。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做好信访案件的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增进群众法治获得感。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加大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力度,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

四是巩固改革成果,在提升审判质效上取得新突破。紧盯影响司法公信力提升突出问题,持续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深入完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深化司法公开,确保案件办理高效、优质。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强人工智能、大数据、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诉讼活动中的应用,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是全面从严治院,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展现新风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拓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驰而不息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严惩司法腐败。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健全高层次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推进新时代法院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催人奋进,新使命重任在肩。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靠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忠诚尽职、奋勇争先,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开创现代化美好寿县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①数据统计周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11月30日。

②万人成讼率:指以某一地区的常住人口和登记在册的流动人口总数为基数,每一万人当中,法院受理的一审民商事案件数。它反映了一个地区社会治理效果及社会矛盾的激烈程度。“万人成讼率”的考核,有利于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落实辖区内社会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

③诉源治理:指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辖区纠纷和矛盾的化解,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就地化解、源头解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的矛盾纠纷解决需求,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④执行110:即执行快速处置中心,设立并开通24小时值班电话,申请执行人及其他知情人发现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可立即打电话举报,法院执行警力将第一时间到达执行现场开展执行。

⑤12368诉讼服务热线:是指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全国法院系统通用的司法信息公益服务号码。

⑥要素式庭审:是指围绕案件的基本要素进行庭审并制作裁判文书的一种审判方法。具体来说就是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对一些能够概括出固定案情要素的案件,进行要素提炼,并对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中各种要素是否存在争议进行归纳,简化双方无异议的要素,重点审查双方当事人存在异议的要素,并围绕特定要素制定裁判文书。

⑦智能中间库:是指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内外网安全隔离交换技术的深度融合应用,实现纸质卷宗在立案后、归档前的统一存放、有序管理,可实时追踪、追溯。2022年7月,县法院成功完成智能中间库建设,对卷宗实行数字化集中管理,建立“电子档案为主、纸质档案为辅”的卷宗管理模式,推行无纸化办案。

⑧专业法官会议:是为法官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审判案件提供专业意见的工作机制。基本职能是讨论研究重大、复杂、疑难和新类型案件,以及涉及统一法律适用和规范裁判尺度等审判工作的专业性问题,会议形成的意见供承办人、合议庭参考。


 

责任编辑:邢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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