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28日在寿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寿县人民法院院长 王英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
过去的五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
一、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0224①件,办结38929件,分别比前五年上升89.9%和85.7%,结案率指标排名进入全省基层法院第一方阵,审判质效呈现逐年趋好态势。其中2021年受理各类案件12049件,办结10754件,同比分别上升49.77%和41.07%。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寿县建设。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五年来,共审结刑事案件2271件,判处刑事被告人2679人,其中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29人。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贯彻落实依法严惩方针,共判处涉黑案件4件29人、涉恶案件3件25人,管宇、孟吟、张传明等涉黑涉恶犯罪组织的首要分子被依法严惩,移送问题线索46条,涉“保护伞”“关系网”人员受到依法惩办。坚持“打财断血”,依法追缴黑恶财产772.58万元,“案件清结”“黑财清底”如期实现。推进“行业清源”②,根据审结案件情况,发出司法建议10份,撰写调研报告2篇,促进行业乱象清理整治。专项斗争取得了审判效率高、震慑力大、社会效果好的突出成绩,我院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授予“全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称号。
宽严相济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③,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原则,确保刑事审判在法治轨道有序运行。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案件287件。深入推进禁毒专项斗争,审结毒品犯罪案件75件。坚决打击醉酒驾驶、超员载客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该类案件948件。依法严厉打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网络赌博等犯罪行为,审结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24件,积极为被害人追赃挽损。依法严惩盗掘古墓葬犯罪12件,切实保护古城文物安全。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4件77人。加大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对非法信访构成寻衅滋事犯罪的6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
稳妥审理民商案件,服务和谐寿县建设。五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5166件,审结24662件,标的额89.19亿元,调撤案件13849件,调撤率为56.16%。认真贯彻《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等家事案件7459件,保护妇女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包容、社会诚信。审结房屋买卖、物业纠纷、建设工程等案件2041件,化解了一批涉众型房地产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居住权益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审理买卖、租赁、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商事案件7079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审结劳动争议、工伤保险等案件531件,支持农民工依法维权。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推进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适用,审结交通事故、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等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3061件,广受社会诟病的“同命不同价”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着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法治寿县建设。五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601件,审结598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原则,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指导相关部门在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保障县域开发、城市建设、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重视行政审判功能延伸,针对性地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派员参与政府依法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要事项法律风险研判、疑难信访事项处理等工作,同时结合类案审判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向县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助力依法行政。推动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让“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
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助推诚信寿县建设。与公安、房产等14家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党委领导、部门协同、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机制逐步完善。举全院之力持续开展“江淮风暴”涉企业、涉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32次,利用公共媒体曝光“老赖”3000余人次,限制高消费5796人,纳入失信名单6084人,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351名被执行人实施拘留,以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5件。利用网络平台,提高资产处置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网络查控11636件,网络司法拍卖343次,成交额达6114.5万元。全面推进执行机制和执行模式改革,严格规范执行程序,开设执行专户,完善“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④ 。建立执行联络员工作制度,化解涉执信访,强化执源治理。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代表委员推选、村“两委”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方面,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诚信审核。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1636件,执结10920件,执结率93.85%,执行到位案款37.01亿元。2021年在人民法院执行质效系统综合管理考核中,有8项指标位居全市第一。
二、紧扣中心大局,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以服务大局为重要使命,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聚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围绕重大项目建设,搭建能动司法平台,为商合杭高铁寿县站、引江济淮工程寿县段、新桥国际产业园、新城区建设等重点工作的困难环节疏通瓶颈。围绕“三大攻坚战”,精准对接扶贫领域司法需求,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妥善审理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乡村产业发展等案件145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无缝衔接;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等专项整治,参与涉金融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做好重大节庆日维稳安保工作;坚持惩罚犯罪与恢复生态并举,审结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55件,依法支持环境污染公益诉讼。围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坚持全员上阵、全程参与,助力推动县域文明指数和群众幸福指数同步提升。
聚力助推营商环境优化。坚决打击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参与县“双打”工作,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高压态势。成立破产审判专业团队,推动建立寿县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工作机制,司法护航企业盘活资产。法官定期上门走访民营企业,召开座谈会,为企业诉讼提供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慎用强制性执行措施,帮助企业化解危机、脱困重生。
聚力落实疫情防控责任。组织干警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和疫苗接种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大力推进“云审判”“云调解”“云执行”“云送达”,疫情期间共网上开庭40次,网上调解8169次,电子送达9788次,实现疫情之下司法服务不打烊、不掉线。开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快审快判涉疫犯罪,高效化解涉企业复工复产民商纠纷。开展涉疫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经济社会秩序。
三、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多元司法需求
坚持以司法为民为根本宗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诉讼服务体系持续完善。推进诉讼服务转型升级,建成集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实现立案、退费、信访、鉴定、调档等事项一站通办。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网上立案9146件,跨域立案57件,接听12368语音热线5000余次。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众开设“绿色通道”,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努力减轻群众诉累。诉讼服务中心连续两届荣获“全省法院优秀诉讼服务中心”称号。
民生司法保障持续加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民办实事7项168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4.3万元,向135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72.41万元。成立少年法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重视群众信访诉求,开通网上信访咨询平台,实行院领导定期接访、包案走访和执行法官接待日制度,从源头防控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基层社会治理持续推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与县妇联、县交警大队、县医调委、县工商联成立诉调对接机制,多元化解纠纷5700件。主动融入城乡基层治理,积极推进并参与141个“无讼村(社区)”创建,2020年民事案件“万人成讼率”位列全省最低。2021年启动“一村一员一法官”县域社会治理品牌创建,51名员额法官、23名法官助理下沉基层一线,司法服务覆盖至全县280个村(社区),做法受到来淮调研的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充分肯定。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117场次,在各级媒体发表宣传信息稿件1200余篇,打造“两微一抖”新媒体矩阵,常态化展示法院工作动态。
四、深化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发展动力,突出问题导向,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法官遴选、调整、退出机制,确保法官队伍精英化。落实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各司其职,权责分明。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15个内设机构精简为10个,85%以上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科学组建13个审判团队,突出办案单元优势,优化审判资源配置。
审判管理机制不断创新。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证据裁判规则,落实庭审实质化。开展民事诉讼繁简分流改革,实现70%的案件快审快结。建立健全审判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制定涉及立、审、执各项规章制度5项。完善法官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明确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法官业绩考评,规范审判质效节点管理,努力提高办案效率,案件平均办理天数逐年减少,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100%。
智慧法院建设不断增速。强化审判辅助科技支撑,新建寿春法庭即将投入使用,建成云上法庭2个,高清数字审判法庭18个。启用驻县看守所科技法庭,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刑事诉讼远程开庭、提讯工作得到保障。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臻于成熟,“六专四室”⑤规范化建设水平有效提升。库藏档案电子化比例达100%,实现诉讼档案便捷查询。完成四大司法公开平台⑥建设,庭审直播案件11134件,累计观看398万余人次,上网公开裁判文书38995篇。
五、强化铸魂赋能,锻造过硬法院队伍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朝着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目标阔步迈进。
旗帜鲜明强化政治立院。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实施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提升工程,我院连续三届被评为省级、市级文明单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县党建工作优秀单位”。
固本强基强化人才兴院。把专业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80余人次。开展精品案件、优秀裁判文书、优秀示范庭审等评选,不断强化干警司法能力和争先意识。五年来,10个集体、21名干警受到省级以上表彰,11篇学术论文、1篇调研报告和6篇裁判文书在全省和全市法院获奖,涌现出“中国好人”“全国优秀法官”等一批新时代司法为民典型。
标本兼治强化从严治院。贯彻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细化制定54条整改措施,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大力整治“6+N”顽瘴痼疾⑦,健全完善18项制度机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警醒震慑、处理问责干警。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六、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工作全面升级
坚持以阳光司法为有效抓手,切实将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提质增效的不竭动力。
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汇报重点工作,根据审议意见强化整改落实。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办结两会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拓宽监督联络渠道,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调研座谈、见证执行260余人次,登门拜访代表委员50余人次。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参与重大案件讨论,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64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496件。重视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6场次。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们面对各种压力、矛盾和困难,精诚团结、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是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各位委员重视、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与问题,主要是:司法能力、工作机制与新时代发展要求有差距,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的有效举措还不足;“执行难”仍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行为失范失当,有损司法形象;基层基础建设存在短板。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未来五年,县法院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十四五”规划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守正创新、稳中求进,奋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寿县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努力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让方向更笃定。二是努力强化服务大局担当,让发展更优质。三是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让人民更满意。四是努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让基础更牢固。五是努力提升法院队伍形象,让社会更认可。
二〇二二年工作安排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人民法院推进落实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的攻坚之年。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的工作部署,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提升司法工作质效,全力保障我县“一区两地一中心”战略实施,为开创寿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引领
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热潮,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坚持聚焦中心大局,进一步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部署要求,自觉把法院工作置身于全县工作大局中谋划推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抓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破产审判等工作,为推动寿县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优化为民举措
紧盯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推出更多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深化“两个一站式”⑧建设,畅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推进“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加强涉诉信访工作,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县域治理现代化。坚持“三便原则”⑨,高质量做好“三个服务”⑩,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和法治宣传力度,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
四、坚持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持续改善基层基础,全力提升司法保障水平,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五、坚持全面从严治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治院。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教育引导广大干警持之以恒改作风转作风,着力构建素质培养提升长效机制,一以贯之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新征程任重道远,新使命催人奋进。县法院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依靠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真抓实干、奋发有为,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寿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寿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说明
(仅供参考)
①数据统计周期:2017年1月1日—2021年12月13日。
②“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业清源”:2020年4月8日召开的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上提出,要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展开扫黑除恶大决战。各地各部门依法开展“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行动。
③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针对犯罪的不同情况,区别对待,该宽则宽,该严则严,有宽有严,宽严适度,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罪。
④“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全国法院“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的通知》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全国法院所有执行款项都要使用“一案一账号”系统进行新收和发放。所谓“一案一账号”就是每一个执行案件的款项都有一个专门的银行账号进行管理。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一个收款,一个汇款,都通过此账号进行交接转移。
⑤六专四室:指用于保障刑事审判顺利进行的十项硬件设施的总称。“六专”是指专用囚车、羁押通道、电梯、座椅、车库、卫生间;“四室”是指羁押室、枪弹室、装备室、监控室。
⑥四大司法公开平台: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公开网四个审判信息公开平台。
⑦“6+N”顽瘴痼疾:“6”是指“六大顽瘴痼疾”,包括: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N”是指我省政法系统突出问题,包括:公安系统受立案、接警不及时、不规范,侦查权滥用,重案轻处;法院系统诉讼费退费不及时;检察系统检察权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司法行政系统“司法黄牛”“虚假鉴定”,公证程序不规范、公证员违法违规执业等问题。
⑧“两个一站式”建设:指最高法院提出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⑨三个便于:即始终坚持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原则。
⑩三个服务:即始终坚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主动回应党和国家重大发展战略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