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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因借款叔嫂对簿公堂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作者:王柯  发布时间:2023-03-24 15:29: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叔嫂间借钱引起的民间借贷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双方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

原被告系叔嫂关系,2021年1月,被告因购房资金不足,向原告家庭借款10万元。2022年2月,原告与被告的哥哥离婚,2022年3月,原告要求被告还款,被告同意向原告还款10万元。因之前未写借条,原告要求被告补写借条。借条要求被告要在2022年8月1日还清借款10万元,如未按时还款,律师费、起诉费用由被告负担。但直至目前,被告仅还款3万元,剩余7万元以各种理由推脱,不愿还款,原告遂将被告起诉至法院。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当事人展开调解。调解中,原告要求被告现在一次性归还借款,被告表示现在没有资金无法偿还借款,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为促进纠纷成功调解,承办法官一边安抚被告情绪,一边向被告以案释法,讲解民间借贷相关法律知识以及拒不还款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70000元,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7500元,合计77500元,由被告于2023年2月17日前偿还7500元;余款70000元,由被告从2023年3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偿还10000元,直至2023年9月30日前还清时止,若被告有一期未按协议第一款约定的期限履行还款义务,则从逾期次日起原告可就全部未清偿债务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有权要求按未清偿本金为基数,从2022年8月2日起按同期一年期LPR支付利息。

寿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最大程度发挥人民法庭作用,通过调解来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为维护辖区内的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邢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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