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吕某某与被告虞某某之前系朋友关系,2021年初,虞某某陆续向吕某某借款20000元,承诺2月19号之前归还。借款到期后,吕某某通过微信向虞某某多次催要借款无果,最后一次催要被虞某某删除微信好友,导致其彻底无法与虞某某联系,无奈之下,吕某某只得一纸诉状将虞某某起诉至寿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积极联系原、被告双方,详细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双方又是朋友关系,如果不妥善处理,势必会激发更大的矛盾,伤害双方感情。于是,承办法官针对双方矛盾点,进行调解,分析其中利害,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疏导,并给出双方思考时间,再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承办人的调解下握手言和,被告承诺所欠本金从2023年3月15日起,以每月2000元分期返还给原告,如未按期支付,原告有权对被告下余全部债权申请强制执行。
一起朋友间的借贷纠纷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