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寿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派驻执行局法警收到出警命令,根据申请人提供线索,正值周末的工作人员一早简单收拾行装,备齐执勤装备,立即跟随执行员前往辽宁省拘传被执行人。
此次执行的正是备受外界关注的“误喝酒精致一死一盲”案件,该案件中,金某、李某、于某为辽宁老乡,在寿县务工,2019年4月28日因下雨停工,金某外出买酒。因在辽宁老家散酒都是用白色塑料壶装的,金某来到杨某的摊位看到用白色塑料壶装的白色液体,就直接问多少钱一壶,杨某说五元一壶,也没解释这是酒精,误以为对方知道,而金某误以为自己买到的就是白酒。在带回住处后,邀请老乡李某、于某一起喝了自己买到的“白酒”,29日下午,李某和于某相继出现不同程度的不适症状,30日不适感加重,二人被送到医院抢救,李某经过抢救脱离生命危险,但双目失明,于某抢救无效,酒精中毒死亡。随后李某将金某及酒精销售方杨某起诉至寿县人民法院,案件经过寿县人民法院审理,金某对李某所受伤害有过失责任,判决金某赔偿李某14万元(杨某因销售没有任何标识的缺陷产品造成一死一残的结果,已另案处理)。然而金某并未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赔偿责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因被执行人金某地处偏僻位置,距离较远,为确保此次执行能达到效果,由两名执行员和两名法警组成的专案小组经过周密部署,经过长途跋涉,驱车18个小时,行程近1600多公里,第二天中午便到达目的地。
对于此案,当地法院执行局也高度重视,当即召集执行干警共同研究案情,制定执行计划,配合寿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在两地法院紧密配合下,当天下午专案小组确定执行方案。
次日一早,两名法警严阵以待,在执行员指挥下,到达被执行人家中,开始搜寻被执行人。苏杰是一名有着丰富执行经验的法警,在对被执行人住所进行全面仔细的摸排后,确认被执行人近期一直在家居住,果然,几分钟后被执行人回到家中,法警果断采取行动,在申请人的见证下,两名法警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当地执行局。面对法律的威严,羁押的被执行人惴惴不安,随后执行员耐心释法明理,最终与申请人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金某先给付一部分,剩余部分在开春后外出务工分期偿还。至此,这次奔赴千里的执行行动得以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