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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依法扣划补偿款,兑现工资保民生
作者:王泽文、唐坤  发布时间:2023-02-07 10:26:44 打印 字号: | |

日前,寿县人民法院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2000万元的相关补偿款用以支付农民工工资等,让广大农民工朋友开心在家过春节。

据悉,该案件申请执行人系某建筑公司,被执行人系某能源公司,该申请执行人承建的某能源建设项目因故停工后,被执行人公司未按建设工程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致使申请执行人公司施工工人的工资无法发放。后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至寿县人民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且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公司仍未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措并举,线上、线下强制执行措施同步进行,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在某开发区管委会存在2000万元的补偿款财产线索后,执行干警闻讯而动,立刻赶赴该开发区,强制执行立案仅三天后即依法依规将该案款扣留提取,由第三人某开发区管委会直接打入申请执行人指定账户。

寿县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执行工作,坚持快速立案,迅速执行,立即兑付,将其视作涉民生案件执行的重点内容,全力维护广大农民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邢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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