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围绕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实践活动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深入社区网格、田间地头,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初衷。
5月27日下午,安丰法庭法官在安丰塘镇就一起土地纠纷案件开展实地走访,原被告双方均是从事买卖生意的个体户,他们本是亲兄弟,但是双方关系却并不友好,起因是对被告房屋后面的一块田地的使用权归属存有争议。双方曾经在当地派出所及村委会的联合调解下达成共同管理使用涉案土地的协议,约定涉案土地如若买卖,需要双方共同决定处理。但是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涉案土地的一部分出售给了第三人,原告一气之下,遂将其兄弟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本着及时缓解矛盾纠纷的考量,于是前往涉案土地对事实情况进行实地查访,在深入了解争议土地的事实情况后,承办法官现场对案件进行了调解,通过循循善诱的引导,充分释法明理,两兄弟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争议土地继续共同管理,已经出卖的土地不再追究,并签署了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